案例一
我是一家建筑企業(yè)一般納稅人,平時都是按照9%開票,什么情況下允許按照3%開票?
答復:
若是某個施工項目屬于清包工、或者甲供材或者老項目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征收增值稅。
參考: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guī)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fā)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案例二 我是一家民辦學校一般納稅人,請問我是按照6%還是按照3%征收增值稅? 答復: 你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征收增值稅。 參考: 《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再保險、不動產(chǎn)租賃和非學歷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68號)第三條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案例三 我是一家生產(chǎn)銷售混凝土的一般納稅人,請問我是按照13%還是按照3%征收增值稅? 答復: 你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征收增值稅。 參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規(guī)定,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優(yōu)惠政策繼續(xù)執(zhí)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chǎn)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 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chǎn)的電力。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 ) 的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 2. 建筑用和生產(chǎn)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chǎn)的磚、瓦、石灰 ( 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 。 4.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chǎn)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5. 自來水。 6. 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chǎn)的水泥混凝土) 。 提醒一下 1、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2、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